24小时服务热线:tuiguang9007

  • 在线沟通:

首页 >> 调查知识 >> 调查技巧


调查知识

广州欧佰丽私家调查
联系人:张先生
电 话:tuiguang9007
地 址:广州市南沙区
网 址:https://www.hnobl.com
邮 箱:
Q Q:

夫妻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如何的
浏览量:1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7-01
夫妻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如何的

一、夫妻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如何的

夫妻离婚时,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

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如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,离婚时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

如果一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二、法律规定离婚后探视权怎么处理

离婚后探视权的处理,需依法律规定与当事人约定确定。

首先,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

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。行使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法院判决。一般探视方式有定期探视、不定期探视等。

例如,双方可约定每周探视一次,每次时长两小时。探视地点通常在子女生活地或双方认可的公共场所。

若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,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,要求排除妨碍。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,保障探视权的实现。

同时,探视权的行使也应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。若探视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,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探视方式或时间。总之,探视权的处理旨在平衡父母与子女间的情感联系,保障子女健康成长。

三、法律规定离婚都需要什么前提

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,并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诉讼离婚,若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,调解无效,法院应准予离婚。

此外,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也应准予离婚。同时,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须得军人同意,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总之,离婚需符合法定条件或经双方协商一致,依法定程序办理。

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至关重要且复杂多样。除了常见的房产、存款等分割外,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财产分割也值得关注。例如,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,其股权该如何合理划分?还有,知识产权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又该如何分配?这些问题往往容易引发争议。若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还有诸多疑问,比如如何确定某些财产的归属,怎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等。别再纠结,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侦探将为您提供精准、详尽的解答,帮您顺利理清财产分割的难题。